索 引 号: | 113707050044290906/2025-07613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6 月 23 日 |
标 题: | 潍坊市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潍坊奎文区辰时广告设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6 月 23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潍坊市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潍坊奎文区辰时广告设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
- 索 引 号:113707050044290906/2025-07613
- 分 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标 题: 潍坊市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潍坊奎文区辰时广告设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 成文日期:2025 年 06 月 23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6 月 23 日
- 内容概述: 潍坊市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潍坊奎文区辰时广告设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潍坊市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潍坊奎文区辰时广告设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潍坊奎文区辰时广告设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王宪启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奎劳人仲案字〔2025〕第1027号),上述申请人要求你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并确认劳动关系。因无法直接或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现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定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院校街389号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一楼第二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潍坊市奎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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