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政策,进一步提高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效率,根据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的紧急通知》(潍财企〔2010〕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情况,决定在我区从2010年4月1日起,原则上停止原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即:购买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直接申报补贴资金;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审核后,当场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825533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下午5:00
联系人:刘召勇
奎文区商务局
二○一○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