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农村经济管理局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直属区政府领导,归口区农林局管理,负责全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目标及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搞好清查、核实、评估、产权界定、登记发证和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集体资产良性运营。
三、监督指导全区农村财务资金、帐簿“双代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
四、负责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的审批,减少农民的不合理开支,保证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到实处。
五、负责农业合同管理和土地流转管理,搞好农业承包合同的鉴证和调解。
六、负责全区农村财务的审计和监督。
七、负责全区农村“两化”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审计检查、农村“两工”管理等制度,并抓好实施。
八、负责街办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对街办经管站进行业务领导。
九、研究拟订全区农民承担劳务和费用及“两工”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一、负责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