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奎文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8号)和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奎发〔2010〕2号),设立潍坊市奎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职责。
(三)将政务信息化管理及政府网络建设职责划给区政府办公室。
(四)加强全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等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计划,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五)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重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衔接;综合平衡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六)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及相关政策,申报安排国家和省、市、区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提出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及转报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区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九)承担全区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利用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十)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一)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参与其他各项改革的研究论证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改革综合科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搞好实施方案的论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等社会事业的改革,参与改革方案的论证。
(二)计划科。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和相应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工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研究国内外市场状况,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区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全区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统筹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根据形势需要做好全区经济动员工作。
(三)投资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安排区级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提出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申报省基本建设基金、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和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监督检查区重点项目、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负责对区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稽察;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区重点项目和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固定资产项目的备案以及初审、转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申报全区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3名。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报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上报。需报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上报。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工作。
(三)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1.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2.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问题。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局管前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后期;概算方案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审批;初步设计工作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参与。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区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