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政任[2009]5号
各街道办事处,奎文钢城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09年2月20日,决定任命:
宋晓梅同志担任奎文区司法局局长。
现予公布。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