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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日期:2009-6-1
 

奎政发[2009]22

 

各街道办事处,北海路商贸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区从实际出发,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服务效能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应当看到,当前在审批职能、办事流程、审批监管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影响和制约了服务效能的提高和发展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的影响,宏观环境总体趋紧,全区发展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面对新的形势,要在战胜挑战中实现发展新跨越,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发展大局的高度,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一三六六”的工作思路,以“两实”作风为引领,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核心,依托新建成的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区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政务环境。

二、完善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

(一)压减清理审批项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目前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逐项进行复查复审和评估论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各部门应及时予以公布,并认真做好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应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实施,简化市场主体准入程序;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新增加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备案。

(二)压缩规范审批收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幅度压缩审批收费。区监察局、区公共服务中心、区法制局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的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逐项进行梳理,除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要保留的以外,其余一律取消。对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三)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部分对外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以便民便企为目标,以提升效能为重点,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了解服务对象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在审批流程再造方面减少环节,做到加快办事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科学编制程序流程,确定办事步骤、环节及时限,细化工作措施,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力求使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简化完善审批环节。依据《行政许可法》关于“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逐步推广“两集中、两到位、两减少”的做法,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加快实现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向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进区公共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时间,减少部门为企业审批服务的成本。设立专门的行政许可内设科室后,部门内部其他机构不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从而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运行体制,真正实现“一站式”审批,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坚持充分授权,完善办事功能

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继续抓好审批项目、审批权限、审批职责、审批人员等四个到位,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服务于现代化商务中心区建设。

(一)入驻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各窗口部门要继续强化对窗口人员的授权,明确授权的审批项目、范围等,规范部门向窗口授权的方式,保证窗口既受理又办理。各部门由主要负责人向窗口签发《授权书》,除需专家论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政府批准项目外,赋予窗口审查、审核、审批权,单位不再重复审查。对需现场勘察等技术性工作,窗口工作人员难以独立完成的,由区公共服务中心窗口牵头负责,部门科室协助完成。个别需区领导批准的项目,原则上采用在区公共服务中心现场办公的方式,或由驻区公共服务中心部门窗口直接送区领导。

(二)区公共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在完善内部印章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要规范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着眼于方便在窗口直接受理审批申请事项,授权窗口负责人使用和管理,确保审批、制证、盖章、发证()等工作全部在区公共服务中心完成,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杜绝搞“体外循环”、“厅外审批”,切实提高现场办结率,努力提高行政效率。

(三)对窗口事项涉及后方多个负责人交叉分管的,要加强扎口管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职负责审批,严防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办理时效。通过部门领导定期到窗口现场办公、行政审批首席代表、联网办理等途径,切实增强窗口办事能力。坚决纠正把窗口当作“收发室”、前店后坊、两头受理的做法,确保办件准确、高效、优质。

四、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

以部门、单位为工作主体,以工商企业、群众为服务对象,围绕“公开承诺、简化程序、转变作风、高效服务”的主题,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

(一)完善并联审批制,强化重大项目的联审会办。区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大协调、督查的力度,进一步优化联合审批流程,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窗口的组织协调作用,公开、透明、高效地落实好重大项目的联审会办。凡涉及三个以上部门窗口审批的项目,实行牵头部门窗口负责制。牵头部门窗口要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完善并联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窗口做好联合审批工作。

(二)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审批担保制”。对工商注册登记等前置审批较多的事项,负有前置审批职能的部门要积极推行“告知承诺件”,变原来的“先批后办”为“先办后批”,降低准入门槛,强化事后监管。同时推行“审批担保制”,对办照过程中的非主体材料欠缺的,逐步探索实行由投资者对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作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补齐相关手续的承诺,实施先行办理、追加补齐的办法。

(三)加强代办、代理服务,形成代理服务网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各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聘请并培训熟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同志兼任代理员,建立代理员队伍,负责对区内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和便民为民事项提供代办服务,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构建区、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网络。

五、加强服务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区公共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权限。各部门要将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选派到区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窗口负责人的选配,保证窗口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享受本部门相关政治生活待遇。对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现象的窗口工作人员,区公共服务中心有权提出调换要求,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调换。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机制。1、对驻区公共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①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在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②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评由区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区人事局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实有人数的比例单列先进考核指标,区公共服务中心按照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果反馈到原单位,作为原单位对其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记入档案,不再参加原单位考评。考核结果经人事部门备案后,作为晋升、晋级依据。③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提拔使用,要听取区公共服务中心的意见。2、对入驻区公共服务中心各部门单位窗口的考核。对入驻单位的年度考核,须将其设立窗口的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征求区公共服务中心意见。在区委、区政府对各窗口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总分中,年终由区公共服务中心提出考评建议意见和建议考核分值。各窗口单位要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区公共服务中心要把部门负责人关心支持窗口工作的情况列入对部门窗口的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效能的监察、监督。实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及机关效能监察中心、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要把行政服务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区公共服务中心窗口部门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区机关效能监察中心、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要及时核查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形成督查结果。区法制局要依法清查行政许可事项,做到应清尽清,规范保留项目的申办条件、办事程序,并加强对取消项目的事后监管工作。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区公共服务中心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重点企业代表为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每年定期对窗口工作进行测评,其结果纳入到窗口部门综合考核之中。新闻宣传部门要履行舆论监督职能,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录入:田希峰    审核:高殿臣    阅读: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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