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政办发[2009]23号
各街道办事处,奎文钢城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奎文区2009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奎文区2009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畅通县区” 创建工作,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努力实现万车交通事故次数、万车死亡人数、万车受伤人数3 项指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按照部际联席会议、国家六部委局的工作部署和省、市“平安畅通县区”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科学管理,规范执法,深入宣传,和谐交通”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各级交通安全组织的作用,以“城市保畅通,农村保安全”为重点,逐步落实“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继续深化“文明交通”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目标是:我区达到“平安畅通县区”模范等次,真正做到:道路交通设施更加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公路交通堵塞较少发生、公交优先政策得到落实、城市交通秩序大幅改善、车驾源头管理继续加强、县乡安全城市交通秩序大幅改善、群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行初步改善、群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恶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真正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社会化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扎实。
二、方法步骤
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创建“平安畅通县区” 工作进行评价的通知》要求,3月初省里组织进行复评。各街道(经济发展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2009 年 2 月 20 日以前,制定出今年的“平安畅通县区”建设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同时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2月 25 日前上报参评资料,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初评并进一步确定各地参评等次,迎接全省复评。尚未制定交通规划的街道应尽快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制定交通规划。年底,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任务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各街道(经济发展区)除落实应承担职责外,负责“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中涉及本单位内容的汇总整理和上报。
(一)各街道(经济发展区),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各街道(经济发展区)要制定本辖区综合交通规划、交通安全规划、交通管理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的接驳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责任领导实施问责。
(二)宣传部门,建立基层宣传网络,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达到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人人皆知;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深化“文明交通”活动。
(三)监察部门,抓好责任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追究曝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单位,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四)公安交警部门,深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五进”活动,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抓好路面交通秩序管理,严格车辆和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工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机制,改善城区交通设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交通管理措施。
(五)交通部门,抓好营运车辆管理,坚持客运安全例会制度,强化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落实把关监督措施,加强对驾驶人培训的监督检查。
(六)公路管理部门,深入实施公路“安保工程”,继续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力度,完善公路安全设施,提高公路安全性能。
(七)建设部门,抓好道路建设工程,确保新建扩建工程符合创建要求。
(八)司法部门,抓好法律法规教育,努力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全民普法长效机制。
(九)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校管理,规范校车管理机制,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德育教育课程。
(十)卫生部门,抓好事故应急联动工作,制定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应急措施。
(十一)质监部门,抓好车辆检测监督,严厉打击违规发放车辆检测报告。
(十二)工商部门,抓好营业场所管理,加强各类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力度。
(十三)城管部门,抓好违法建筑和户外广告管理,统一规范清理占道违法行为。
(十四)农机部门,抓好农机车驾管理,及时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通报农机车驾管理信息。
四、考核评价
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2008 年度创建“平安畅通县区” 工作进行评价的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18 号)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 2008版 )>及其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的通知》(公交管〔2009〕21 号)精神,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 3 月份组织有关单位对全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进行评价,重点考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内容。
按照评价标准,先由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创建活动进行初评,评价结果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达到复评条件的县(市、区)进行复评,复评结果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和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统筹计划安排,做到整体推进。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是保障经济建设、促进社会文明,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各街道(经济发展区)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辖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日常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分工合作,形成管理合力。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经济发展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各街道(经济发展区)和职能部门要在区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自身责任,按照分工逐条梳理,严格落实。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广泛征求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实现工作目标。各街道(经济发展区)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按照任务分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防止“大呼隆、走过场”。要对创建活动情况组织明察暗访,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检查。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利、弄虚作假、工作没有起色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通过督导检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