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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705004290092C/2026-06975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 年 02 月 12 日
标  题: 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 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明确工业仓储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 年 02 月 12 日
文  号: 奎财字〔2026〕1号
内容概述: 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 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明确工业仓储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统一登记号: KWDR-2026-0090001
  • 索 引 号:11370705004290092C/2026-06975
  • 分  类: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6 年 02 月 12 日
  • 标  题: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 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明确工业仓储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2 月 12 日
  • 文  号:奎财字〔2026〕1号
  • 内容概述: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 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明确工业仓储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 统一登记号:KWDR-2026-0090001

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工业仓储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奎财字〔2026〕1号

各街道办事处、奎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潍财综〔2025〕2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工业、仓储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通知如下:

一、不需要供热配套的工业、仓储项目,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标准征收;需要供热配套的工业、仓储项目,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加收35元。

二、其他要求按照潍财综〔2025〕2号及潍财综〔2025〕28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6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2月19日。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
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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