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93822132/2020-13639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0 年 04 月 10 日 |
| 标 题: | 潍坊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0 年 04 月 10 日 |
| 文 号: | 无 | ||
| 内容概述: | 潍坊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 ||
- 索 引 号:493822132/2020-13639
- 分 类: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标 题:潍坊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 成文日期:2020 年 04 月 10 日
- 发布日期:2020 年 04 月 10 日
- 文 号:无
- 内容概述:潍坊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潍坊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文号:无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确保“房住不炒”有效落地,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潍坊市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总量及布局
(一)总量。2020年度中心城区(不含滨海开发区和峡山开发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量定为3000亩,其中棚改用地170亩,商品房开发用地2830亩。
(二)供应布局。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0年度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情况表
单位:亩
|
区域 |
奎文区 |
潍城区 |
坊子区 |
寒亭区 (含潍坊经济开发区) |
高新区 |
市级 重点项目 |
|
计划总量 |
450 |
500 |
450 |
550 |
550 |
500 |
|
棚改用地 |
47 |
0 |
15 |
80 |
28 |
|
|
一般商品房开发用地 |
403 |
500 |
435 |
470 |
522 |
500 |
二、政策导向及执行标准
(一)严格控制供应总量,棚改用地应保尽保。各区(市属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本计划供应住宅用地,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量。科学把握高品质城市发展用地需求,统筹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用地和“城中村”、旧村改造拆迁安置用地,合理安排商品房开发用地。
(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在供地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禁止设置限制性、排他性出让条件,严格招拍挂出让信息保密,防止串标压低地价等问题发生,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原则上不再实施产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搭配出让”。
(三)加强规划引领,着力培育土地市场。按照房地产供给侧改革要求,坚持高起点定位、高品质规划,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品质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统一有序,规范供地。加强重要片区用地管理,对轨道交通沿线特定区、站南广场和高铁北站片区以及规划的中央商务区等重要节点区域,严格控制供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保证计划执行力度。各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做好土地供应前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二)规范有序,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要把握好供地时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切实维护房地产用地市场秩序。
(三)加强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利用。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新供土地在土地出让方案、出让公告、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竞得人须在交地后半年内开工,坚决杜绝囤地、炒地等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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